
“电车派”
根据通告的规定,违规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其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北京市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一份通告,要求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企业必须具备摩托车生产资质。
2. 产品必须是工信部目录中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3. 必须采用纯电驱动。
4. 车辆性能必须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5. 使用者必须持有D本驾驶证。
如果电动三轮车满足以上条件,且在行业范围内使用(如邮政快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行业),则可以在过渡期结束后继续上路行驶。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违规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将被禁止上路行驶。
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的安全性能和合规性,保障交通安全和城市环境的整洁。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